1.询比条件
本项目为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一期)合作运营项目,采购人为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一期)合作运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一期)合作运营项目
2.2项目编号:SXHY-FW-2020-050
2.3服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
2.4采购范围: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一期)合作运营
2.5服务期限:3个月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服务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实力,独立完成整个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拥有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施人员,采购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能力考核;
3.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为准);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板块截图为准);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购买询比文件。
4.2购买询比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的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服务商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8)失信查询截图、(9)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格式自拟)、(10)无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单位同时参加申明函(格式自拟)。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服务商,在购买时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3、询比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询比文件费汇入账户如下:
户名: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漪汾支行
账号:485070100100287197
行号:309161005076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时整。
5.2开启地点: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1517室。
5.3询比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及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明、蔡竞
联系电话:0351-4081101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1501室